林念修:生态立区 绿色崛起 建设美丽广西

2013年05月20日 10:58科技日报

中国园林网5月20日消息:美丽中国,幸福家园。  

桂林山水清新秀丽,北部湾畔蓝天碧海,田园山色宁静淡雅……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西亮丽的名片和特有的优势,也是八桂大地各族儿女长期以来不变的骄傲和坚守。  

作为集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矿产资源富集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特点于一身的西部省区,广西在全国率先作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积极探索适合区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并保持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优势品牌。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中,如何更进一步加快“生态立区,绿色崛起”步伐,建设美丽广西?为此,科技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从战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探索“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新路子  

记者:“桂林山水甲天下,北海银滩醉游人”,广西历来以山清水秀生态美著称。与很多地方相比,广西还是一块“蓝天碧海,山清水秀”的净地。同时,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广西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既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广西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发展新路子,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有哪些做法和经验?  

林念修:广西是我国西南地区和珠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地位极为重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广西最具魅力、最富竞争力、最持久的独特资源和宝贵财富。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广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要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性问题来抓,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探索实践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高度融合的新路子。  

从战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再造新优势、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深化区情认识,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国际国内发展新趋势以及广西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2006年启动实施了生态省(区)建设,2010年作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列为“五区”建设战略任务之一,确立了“生态立区,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两不误”、“双促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之后,又进一步谋划“美丽广西”新蓝图。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用将近两年时间在全区广泛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目的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以“美丽广西”为主题,以“清洁乡村”为切入点,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在广西具体化,使广西秀丽的山水风光与整洁的卫生环境相匹配,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广西以更加洁净、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自信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全区上下正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增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生态文明理念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谋划和调整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在探索和实践中,全区上下对建设生态文明的认识也日渐全面和深刻,发展思路发生了重大转变,更加坚定了欠发达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初步探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构建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自治区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和考核机制,把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列入“五区保障”监督的重点,并将各项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县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状况与下年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挂钩。一些地方在探索生态文明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来宾市率先实施了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再考核GDP指标,同时更多地体现生态保护和建设、绿色经济发展指标的差别化考核机制。  

科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目标。为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统筹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了《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每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并落实到责任部门,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限要求,年底进行检查和总结。颁布实施了《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以及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分类管理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为引导全区各地合理选择发展方向,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提供了重要战略支撑。各级政府组织编制了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明确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绿色发展理念在“十二五”规划得到充分体现。  

强化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标准,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广西已出台自然生态及资源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有《桂林漓江生态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等,此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也已列入立法计划,并出台了《关于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完善和落实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相关经济政策,实施了与企业环保责任挂钩的绿色信贷政策、差别电价政策、价格政策等,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保障改善民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整合相关领域专项资金支持,推进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  

启动试点示范,引导带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广西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路的做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示范建设。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以及绿色学校、社区、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实施了一批生态经济、资源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循环经济园区和行业企业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资源、恭城等7个县列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不断深化和拓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内涵,引导和调动了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全区各主要城市以打造良好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牌,南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和“联合国人居奖”;桂林市2005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累计投入50多亿元深化、提升“创模”成果,在2012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中获得通过;柳州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柳州市、梧州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取得较好成效 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记者:对生态环境多年的执着守望和坚韧打造,让“山清水秀生态美”成了广西一大亮丽品牌。在具体工作中,广西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林念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西的一大品牌、一大优势、一大资源,必须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为把这一优势保持好、发挥好,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努力探索适合区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促进了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取得成效。自治区党委、政府2012年出台了《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采取综合措施和治本之策,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以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为手段,建立自治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联合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和清洁生产,提升产业和企业发展水平;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敏感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高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战略环评和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环评,有力促进了产业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增速持续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颁布实施,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发展初具规模,桂西资源富集区产业转型步伐加快,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大力培育生态产业,制糖行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有色冶炼、电解锰、铁合金等行业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电解锰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农业优势产业和生态农业发展快,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突破“六千元大关”;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二是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强项目源头控制,建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污染减排日常督查和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2年全区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为0.7656吨标准煤,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4立方米,分别比2011年下降4.26%、0.9%。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累计下降约3.3%、2.2%、11.9%,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目标之内。  

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美丽家园的布局不断巩固加强。首先是生态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编制《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开展全区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38.06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5年来累计造林2100多万亩,义务植树4亿多株。完成18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0平方公里。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5年来累计完成建设面积602万亩,石漠化面积由2007年的3568万亩减少到2012年的2889万亩,减幅19%,治理成效居全国第一。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1.4%,上升到全国第三位,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农村生态改善。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促进和谐矿区建设。其次是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强化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实施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已安排近5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农田污染治理修复等方面114个项目的实施,全区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近年开展了城乡清洁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并从2011年启动了以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投入资金约5.5亿元实施了600多个村庄环境整治,农村受益人口193万人,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60%,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抓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目前全区沼气池总量达395.1万座,入户率达到49.3%,多年来稳居全国第一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了全区90个市、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审批工作,并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再次是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2012年,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从环保部发布的《关于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广西在考核中成绩第一,水质断面综合达标率为100%,是参加考核的8个省区市中考核得分最高的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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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广西基本区情和时代发展趋势 深刻剖析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记者:视野在拓展,思想在转变,实践在深化。在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征程上,广西已经迈出铿锵有力的脚步,“生态立区,绿色崛起”的理念正在全社会逐步树立,建设山川秀美、和谐宜居的生态广西逐渐成为共识。在新阶段新时期,广西的生态文明将面临着怎样的形势和挑战?  

林念修: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广西正处在大开发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入了攻坚阶段,广西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高能耗、高排放的资源型工业比重大,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更为迫切。尽管近年来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形势仍然严峻。  

一是转方式、调结构难度大。虽然2012年广西GDP达到1.3万亿元,但与全国其他发达省份相比,仍属于欠发达地区,且发展方式仍较粗放,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技术含量、深加工水平及资源综合利用程度较低,工业产业结构层次低,转型升级压力很大。从工业结构来看,资源型、粗加工型工业占主导地位,“两高”特征较明显,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资源型工业比重占70%左右,导致工业能源消费占全社会比重高达75%左右,高于全国(70%左右)及沿海各省,难以适应国家抑制“两高”和过剩产能的力度不断加大、节能减排约束进一步强化的新要求。特别是一些因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大、污染问题严重并列入国家重点防控区域的县区,发展有色金属产业已受到国家实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的限制,因此,转方式、调结构更为紧迫。  

二是环境与发展的融合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区域在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布局上还未能充分考虑和评估资源禀赋条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保护要求,资源配置不合理、盲目布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一定程度上还仍然存在。  

三是资源环境支撑能力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突出。广西生态环境脆弱,土地、能源、矿产资源相对匮乏,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部分区域由于长期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滞后,付出了较大的环境代价,石漠化、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突出,对区域可持续发展已造成明显影响。  

四是机制政策还不健全。引领和推动科学发展的监督考核机制仍不完善,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单纯追求GDP政绩的倾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政策还不完善,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作用还难以发挥,多元投入能力、环境监管能力、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科技研发能力等还比较薄弱。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建设美丽中国蓝图中打造美丽广西

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描绘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美好蓝图,也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多年以来,广西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给很多到过广西的外地人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如何继续保持广西这种蓝天碧海、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  

林念修:广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科学发展和永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广西人民赖以生存并引为自豪的宝贵财富,保护好广西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是我们党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为广西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决定中提出,要进一步打造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优势品牌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建设美丽中国蓝图中打造美丽广西。  

广西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必须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特征,在下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框架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在优布局、抓重点、建机制、求创新上多下工夫。  

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广西面临着难得历史发展机遇,今后一段时期,广西将加快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生态能源基地、有色金属产业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和现代工业体系将逐步形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实现翻番,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广西的发展务必吸取东部部分发达地区的教训,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一定要坚守环保红线,“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广西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根据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定位,把资源环境承载作为确定区域产业发展规模的科学依据,引导生产力优化布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破解重点产业空间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结构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的两大矛盾,通过“优布局”和“控规模”推动“转方式”,继续保持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广西速度”。  

必须在优化布局上多下工夫,形成区域绿色发展大格局。优化布局要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原则。支持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产业的“点”上开发,引导规模化布局,优化建设时序和生产工艺,实现集中集约高效发展。同时,强化生态补偿和综合整治,研究区域替代和错位发展,实现区域流域的整体“面”上保护。优化布局要确保生态环境底线。把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的保护作为重大开发建设布局的前提,各类开发活动不仅要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压线”,还要结合区域宏观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特点,保护好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环境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优化布局要构筑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格局。  

必须在突出重点上多下工夫,有力支撑广西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一是破解关键制约。抓住桂西北资源富集区有色金属资源丰富但自然保护区密集、生态功能重要,同时重金属污染较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核心问题,统筹好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与生态恢复重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以及产业的转型升级等,着力预防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造成的生态破坏,防止出现新的生态退化;抓住合山、贺州平桂、恭城栗木等资源枯竭区域,扶持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二是抓住热点区域。抓住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等重点开发区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重要区水环境功能极其重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限等问题,统筹好产业布局和水环境保护等关系,努力破解重点产业的结构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空间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间的矛盾。三是解决重点环境问题。抓住桂西南石灰岩地区、生态景观奇特、生物多样性丰富但生态脆弱的核心问题,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生态旅游开发、生态经济发展的关系,着力实现民生改善和共同发展的目标;抓住广大农村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当务之急,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工作。  

必须在建立机制上多下工夫,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第一,强化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把“环境倒逼产业转型”的要求上升为综合决策理念,融入综合决策流程,落实于决策实施各个层面。把“保红线,严标准,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的思路制度化,使“软约束”成为“硬指标”,成为区域环境准入的标准,成为产业升级转型的原则。第二,健全从决策到执行的联动机制。把“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要求不降低”落实到重点区域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中,使工作成果成为管理要求。第三,完善战略性保护的投入机制。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配套生态环境保护设施,重大规划必须配套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开发区域必须配套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确保开发建设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第四,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必须建立良好的机制,综合协调各方利益,明确相关部门配置资源的职能和职责,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合力,实现发展的良好格局。  

必须在强化顶层设计上多下工夫,不断创新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制度。一是理念思路的转变更新。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制定不同的产业发展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资源利用价格差异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实现差异化引导和均衡协同推进。二是建设目标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指标体系应包括生态经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生态人居等方面的共性指标,同时按照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分类设置考核目标,实行差别化考核,探索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的政绩考核体制创新及应用实践。三是完善产业政策、金融财税政策、投入政策、价格收费政策、土地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政策体系。  

必须在保障措施上多下工夫,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建立完善法规标准、监督考核、生态科技、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等保障措施。一是探索有利于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快广西土地治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完善涉及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等全过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是强化监督考核,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评、问责和责任追究制,推进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重点支持在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发展、生态产业推广、循环经济促进、综合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率。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各级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领导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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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