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政府下文正式授予九江、上饶、萍乡三市为2012年度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
据了解,在创建工作中,三个地市严格按照《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围绕绿化环境好、水环境好、空气质量好、自然环境好、生活环境好的“五个好”目标,在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责任,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省政府希望三地市继续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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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