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9日消息:目前,我省已建森林公园111处。其中,国家级18处,省级37处,县级56处,总面积81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47%。全省免费向社会开放的84处森林公园日接待群众36万人次。通过地方立法,可以实现对森林公园森林风景资源的科学保护,对建设美丽家园、丰富群众文化与精神生活、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森林公园里有过采折花木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要注意了!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公园,山西省将制定地方性法规制约这样的行为。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该草案对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都提出了严格的制约。
记者看到,该草案明确指出,森林公园主要景点和核心景区内,采折花木、采集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或未经批准进入森林公园从事科研、教学活动和采集标本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针对我省森林公园目前面临的资源破坏等问题,该草案还规定开发房地产、新建坟墓等与森林公园主体功能不符的建设项目等,造成森林风景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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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