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5日消息:山东省潍坊市近日出台了推动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意见明确指出,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生态公益型林场苗圃应列入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全额拨款,其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和造林、营林、护林等建设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规划。生态公益型场圃要按全额事业单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混合经营型苗圃参照生态公益型场圃的有关政策执行。各有关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有林场苗圃分类经营政策,逐步加大对国有林场苗圃的资金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国有林场苗圃的发展。
潍坊市现有国有林场苗圃22处,其中国有林场9处、国有苗圃13处,总经营面积17.6万亩,森林覆盖率96%,林木总蓄积43.1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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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