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为加强林下资源保护与管理,规范林下资源采集行为,使林下资源得到永续利用,呼中区采取三项措施,提早安排部署林下资源采集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采集管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公示林下资源采摘期,宣传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提前入山。同时,制定《林下资源采集管理办法》,要求采集人员必须经林场培训并签订《采集协议》和《防火协议》后,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块有序采集。
二是加强收购管理。要求从事林下产品收购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到林业局资源科登记,签订《林下野生经济资源产品收购协议》后,方可进行收购。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检查站、管护站增派值班人员,重点部位副科级领导带班,严禁采集人员在采集期前私自入山。同时,成立1个林下资源采集管理稽查组和4个督导组,资源、公安、防火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严厉打击滥采、乱采、掠青等各种非法采集和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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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