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24日消息:一条蟒蛇涉案价值16.7万元,砍伐两棵红豆杉树面临入刑……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东莞正式出台全国首个珍稀动植物价格认定技术规范,将解决此前珍稀动植物刑事案件定价无标准可依的问题。
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相结合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近年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动植物种类大幅增加,涉及非法捕捉、猎捕、杀害、贩卖、食用珍贵濒危野生陆生动物的案件逐年上升。然而,此类案件国内缺乏相关价格认定标准,成为长期以来一线办案民警及价格认证人员的一大困扰。
从今年初开始,东莞物价部门便着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刑事案件中珍稀陆生动植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致力填补国内濒危珍稀动植物定价上的政策空白。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技术规范中首次明确,珍贵濒危野生陆生动物将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价格相结合的定价原则,如政府定价高于市场价格,则以政府定价作为定价依据,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政府定价,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以每年大量在东莞遭捕食的禾花雀为例,禾花雀属于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政府定价为40元/只,如果市场零售价格为50元/只,则应该以50元/只作为定价依据。
一条蟒蛇案值16.7万元
“动物价值实行政府定价,价格认定标准按照该种动物的资源保护费的倍数确定。”一名参与技术规范制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对各级别的保护动物制定了相应的资源保护费标准,这一点成为不同级别保护动物定价的重要参考。
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格标准为其相应资源保护费的12.5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格标准为其相应资源保护费的16.7倍。例如,野生蟒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定价标准为资源保护费的16.7倍。按照这一定价标准,在刑事案件价格认定过程中,政府定价达16.7万元,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技术规范还规定,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价格认定标准按上述总价格的80%予以折算,其他部分按20%予以折算。尚未实行政府定价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则按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如政府定价低于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如果既无政府定价也无市场销售价格的,参照同类陆生野生动物价格标准计算。
毁一级珍稀植物量重刑
珍稀植物除了科研价值、药用价值、观赏价值外,对气候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也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东莞在内的国内多个地区野生植物面临资源锐减、生态恶化、分布区域萎缩,部分物种濒危程度不断加剧。
结合这一现实,技术规范明确,对故意采伐贩卖、毁坏国家一级野生珍稀植物的,将引入重典处以重罚。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以市场价格进行认定,计算公式为:古树名木价格=古树的基本价值×生长势调整系数×树木级别调整系数×树木生长场所调整系数。
在这其中,古树的基本价值是用同类规格苗木胸径处每厘米单价乘以古树胸径,再乘以古树的价格系数(软阔类为10,硬阔类为15,针叶类为18)。生长势调整是根据古树生长势的等级进行价值调整。生长正常调整系数为1,生长衰弱为0.8,生长濒危为0.6,生长死亡为0.2。树林级别调整,是根据古树年龄进行调整,即实际树龄除以100。树木生长场所调整,是根据古树生长所处的位置进行调整。远郊野外为1.5,乡村街道为2.0,县城区为3.0,市区范围为4.0,自然保护区或其它名胜古迹、公园等为5.0。
以在东莞市寮步镇种植的红豆杉为例,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若采伐或毁坏砍伐2棵或2立方米以上者,即可直接作为刑事案件入刑。此外,广东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或种植植物(标本),也将按照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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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