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4日消息:木材场老板明知要收购合法木材,仍在对方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香樟。2013年7月2日,木材场老板王某及卖野生香樟给其的尹某均被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王某从1999年开始做木材生意,在祁东县开木材场,收购各种木材,林业部门对其宣传过要收购合法木材,野生樟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很珍贵,不能随意买卖,收购时需要对方提供合法手续。
2013年3月,王某经尹某联系到衡南县泉湖镇一山上看树,卖树。尹某买了该山上的树木,未办理采伐证,且在明知野生香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能随意采伐下,仍将山上的树木予以采伐,其中含野生香樟12株,立木蓄积4.8立方米。王某到山上看了树后,未要求尹某提供林业部门的合法手续,以13126元将尹某砍伐的全部树木买了下来。
后尹某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听说后,意识到自己抱着侥幸心理贪小便宜的举动犯了大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尹某非法采伐野生香樟,王某非法收购野生香樟,二人均违反国家规定,分别构成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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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