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2日消息:8月1日,记者在市城建局获知,沈阳出台新规,严禁公园内建茶楼、高档餐馆、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
7月23日,沈阳日报A2版刊发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问公园管理”一文,就沈阳市公园管理提出了若干问题。文章见报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城建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日常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五条禁令”还公园于民
《意见》明确提出“五条禁令”,让公园真正地服务于市民,成为群众休闲、健身的场所。即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组织或个人经营;严禁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严禁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
公园公厕早6时前要开放
针对目前一些公园公厕设施老化、破损及开放不及时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全市要对公园内的公厕进行一次彻底的维护,必须保证现有的公厕环境整洁。各城区公园内公厕无论是由园林部门管理还是由环卫部门管理,均应充分考虑市民早晚休闲锻炼的需求,原则上公厕应在早6时至晚20时开放,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同时,对于公园内现有公厕数量不足的情况应争取资金立项加快建设。
《意见》还针对百姓非常关注的宠物入园、随地便溺、危及人身安全等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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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