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绿化需要新的制度设计

2013年08月21日 09:35法制日報

中国园林网8月21日消息:全民綠化需要新的制度設計,《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無疑帶了一個好頭。當然,如何進一步完善和健全相關制度,比如植樹造林活動的組織、公民綠化的形式、綠化費用籌集的方式等,還有很大的設計空間,也是緊迫的現實需要 

錢夙偉

陝西省省長婁勤儉8月19日主持召開陝西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公民每人每年植樹3至5棵﹔不履行義務的補繳綠化費,逾期不補繳要繳納罰款……這些此前頗有爭議的條款,均被取消(8月20日《華商報》)。

取消這些條款並不意味全民綠化已經過時。恰恰相反,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狀況仍處在生態安全線以下,生態赤字大,生態欠賬多,生態問題十分突出,生態脆弱地區總面積已達國土面積60%以上。對於宜居城市的建設,綠化也需要更多的投入。全民綠化的重要性、迫切性比任何時候都突出。

也因此,國家林業局將啟動生態紅線保護行動。要求全國林地面積不低於46.8億畝,森林面積不低於37.4億畝,森林蓄積量不低於200億立方米。而這顯然要繼續發揚“綠化家園,人人爭先,植樹造林,人人有責”的光榮傳統。

然而,先前的法規條文顯然已經不能滿足新時期的綠化要求,而且其與實際的脫節也是十分地明顯。比如“公民每人每年植樹3至5棵”,於現在的城市而言,公民到哪裡去種樹?實際上,這樣的規定一直以來就是一紙空文。

針對這樣的現狀,本次通過的《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不再強制植樹,而是規定為“公民可通過植樹、整地、育苗、管護,認種認養樹木、花草等多種盡責形式履行植樹義務,引導公民增強綠化意識。”這對公民因人而異地發揮綠化的積極性,無疑更有可行性。

顯然,諸如“公民每人每年植樹3至5棵”條文的取消,不是公民義務的弱化,實際上,《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中規定“男18至60周歲、女18至55周歲的公民,具備完全勞動能力的,應參加義務植樹。11周歲至17周歲的未成年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地就近參加力所能及的義務植樹活動。鼓勵其他人員自願參加義務植樹”。如此切合實際的規定,更有利於植樹活動落到實處。

《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刪除爭議頗多的綠化費條款,也是務實之舉。此前依據《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對未履行植樹義務者追繳綠化費。然而,既然人家要植樹都沒個地方,又怎麼有理由去收取綠化費?因此,可謂“名不正言不順”。而且,現在的實際情況是有的地方收,有的地方不收,既有悖於執法的公平性,也有損法律法規的權威性。

顯然,全民綠化需要新的制度設計,《陝西省義務植樹條例》無疑帶了一個好頭。當然,如何進一步完善和健全相關制度,比如植樹造林活動的組織、公民綠化的形式、綠化費用籌集的方式等,還有很大的設計空間,也是緊迫的現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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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