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立法保护茉莉花茶 绿化规划种植茉莉花

2013年08月29日 09:47东南网

中国园林网8月29日消息:《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昨日提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州拟通过立法形式,加强对福州茉莉花茶的保护。 

草案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制定规划种植茉莉花,突出茉莉花的景观特点。城市公园、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园林绿化工程应当规划种植一定比例的茉莉花。

福州茉莉花茶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可追溯和验收制度,禁止销售假劣产品,进货时应当验明专用标志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防伪标志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借鉴福州市蔬菜基地征收规定和杭州征用龙井茶基地标准,草案规定对依法征收(征用)茉莉花基地的,应征求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批,用地单位应当缴纳茉莉花基地建设补偿费,补偿费专款用于茉莉花基地的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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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