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提升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11月12日 10:43新乡日报董文胜

中国园林网11月12日消息:11月11日,市委中心组(扩大)进行集中学习,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保工作的要求和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新乡创造良好的环境。

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围绕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内容和下一步设想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为大家作了一场十分精彩的辅导报告。市委书记李庆贵主持学习活动,市委中心组成员,市委各部委、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产业集聚区、金融机构、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市环保局及其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李庆贵指出,辅导报告提纲挈领,深入浅出,使大家受益匪浅,对李庆瑞司长表示了感谢,并就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要正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努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找准方向,统筹兼顾,全面开创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要认清面临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对照本单位承担的任务,采取果断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把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到位。学习好、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按照法律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企业要自觉担负环保社会责任,决不触碰环保红线底线。要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共同为推进环境保护和美丽河南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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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