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6日消息:北京市对公园内高档会所重拳出击,作为国家园林城市,洛阳市公园众多,这里面有没有私人会所?洛浦公园里的茶社是不是私人会所?西苑公园里的幼儿园如何定性?昨日,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洛阳市园林局副局长曲红恩。
据曲红恩介绍,2013年5月份,洛阳市园林局对下属的9个公园以及牡丹广场、周王城广场、青年宫广场三大广场进行了普查,“不存在私人会所、高档餐饮等消费场所”。
据悉,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中,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并且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曲红恩指出,私人会所主要特征有消费门槛太高,消费水平过高,“例如那些收取高额会员费才能进入,一般大众也消费不起,只有少数群体能消费得起的场所”。
对于饱受市民争议的洛浦公园茶社项目,曲红恩说,洛浦公园目前有两个休闲茶社项目,均是为了方便游客休闲,属于对外开放的经营场所,等茶社投入运营后,将实行中低档的消费价格,让大多数市民都能消费得起。
西苑公园出租土地办幼儿园,一直也是洛阳市民关注热点。对此,曲红恩表示,该幼儿园所处位置为西苑公园废弃设施,并且与西苑公园管理方签订了合同,但是由于与公园整体功能不协调,今年合同到期后将会有所调整,或将建设其他公共项目。
曲红恩表示,洛阳市园林局将从三个层面杜绝私人会所:招商时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必须为大众服务,为少数人服务的项目不准进入公园;经营过程中,项目经营者需要交纳保证金,并且接受各公园管理方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市民可以利用网络、110联动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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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