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绿地率达36.56%

2014年01月17日 09:33金华日报倪寒霞

中国园林网1月17日消息: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建设局园林管理局了解到,我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2年所有申报城市组织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命名37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公布的命名名单,除了金华市,浙江省还有建德市、丽水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据了解,为全面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金华实际,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创建格局。

2009年至2012年,市政府共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资金37642.06万元;2009年至2012年,市政府共投入园林绿化养护资金7112.11万元。到2011年底,建成区绿地率达36.56%,绿化覆盖率达39.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2平方米。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83.9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多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品牌,也是评价一个区域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市园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和10月,省检查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分别到金华,实地检查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情况。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市进行整改提升,最终达到了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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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