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再获3个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7城市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2014年01月22日 10:03新疆日报张雷 马建宝

中国园林网1月22日消息: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了一批获奖名单,我区三个项目获得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7个市县被命名为中国园林城市(县城)。

获得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三个项目分别是: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信息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创新项目、库车县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天池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被命名为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7个市县分别是: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市、五家渠市、尉犁县、泽普县、巩留县、尼勒克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自治区和各地对改善人居环境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另外,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也发展迅速,近年来全区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持续增加。目前,我区已有十余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并有19个市县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命名。

另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2013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名单。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乌恰县、玛纳斯县、昭苏县、额敏县、温泉县、托克逊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奇台县等11个市县获得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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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