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总规》“先行”引领支撑大连未来环保之路

2014年12月24日 11:18大连日报巴家伟

中国园林网12月24日消息:《大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简称《环境总规》)荣膺环境保护“绿坐标”评选2014年度制度创新奖,为环保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提供了支撑。被誉为“中国环保第一人”的国家环保局原局长曲格平评价,大连首批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并进行修编,也为我们研究探索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包括通过环境总体规划实现多规融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作出了突出贡献,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广州福州厦门海口等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我国正处于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新型城镇化还将稳步推进,在城市内部布局与功能不断调整的同时,城市环境问题出现重大转变,环境风险有所加剧,而城市环境规划制度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环境规划还处于弱势地位,没有成为城市规划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在其他规划中,环境保护的力度、深度都远远不够,因而迫切需要建立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制度。

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和环境逐渐成为制约我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我市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持续改进,日臻完善。2013年12月《总规大纲》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成为全国第一个经市政府通过的规划纲要,在全国具有引导和带动作用。

大连的《环境总规》也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管理领域的大胆尝试,为广州市、福州市、乌鲁木齐市、鞍山市、厦门市、海口市等城市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风险区域红线“两线并进”

《环境总规》充分考虑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围绕“一个环境质量目标,两条保护红线”的规划核心内容,制定了涵盖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资源利用强度和效率、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态安全格局,共5大类26项指标体系,并在规划期内分阶段开展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类项目、循环经济类项目、人居环境健康服务类项目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类项目等4大类74个重点项目。预计到2020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海域环境质量良好,全部环境功能区达到管控目标要求。

为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环境总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确定城市综合环境功能区划,并分区分类分级提出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在空间上细化了环境质量目标和城市环境发展方向。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重点以产业布局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市绿色经济快速发展;二是以设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淘汰黄标车、工业污染源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有机废气污染控制等重点项目,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三是以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整治沿海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业废水污染控制等重点项目,保障饮用水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控制水环境污染;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控制声环境污染、土壤污染,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环境总规》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为核心,通过加强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促进生态治理和修复工作。《环境总规》还将石化产业聚集区、核工业区及环境敏感目标保护区划定为环境风险区域红线,提高监管、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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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