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4日消息:为贯彻《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省林业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日前已印发执行,并正式启动首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
通过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将进一步明确重点湿地执法区域和范围,明晰单个湿地保护机构的责权,对依法推进云南高原湿地的有效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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