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8日消息:2013年12月23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桓台县等8县(市)为山东省园林城市的通报》,五莲县位列其中,被命名为"山东省园林城市"。至此,五莲县提出的三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圆满完成。
自2011年申请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五莲县先后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风貌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规划53项,投资5.3亿元修建改造市政道路68公里,投资4.1亿元实施了洪凝河改造、人民公园、幸福公园等40多项城建重点绿化工程,广泛开展了城市林荫路系统、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和立体绿化"城市绿荫行动",累计载植乔灌木地被植物109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54万平方米。
截止目前,该县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7.1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743公顷,园林绿地面积663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89.93公顷,拥有各类绿地广场120多处、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60个,建成绿地广场500米服务半径体系,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4平方米,一个"山水灵秀,宜居宜业"的近海山城已基本形成。在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组进行的电话满意度调查中,全县群众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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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