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用自来水 减少优质水消耗

2014年01月09日 10:54苏州日报

中国园林网1月9日消息:今年姑苏区范围内将试点建造3座再生水、河水供水站
  
  全市1年用于道路冲洗的自来水总量约330万吨。
  
  苏州市一年收集雨水100多万吨,雨水利用率仅1%左右。
  
  苏州是一个水质型缺水城市,用于饮用的自来水非常珍贵,但经常被用于灌溉绿化、道路清洗等。日前,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利用再生水、河水、雨水作为替代水源,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
  
  苏州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湖泊密布,降水丰沛。同时,苏州又是一个缺水型城市,缺乏的是洁净的、可作为安全饮用水水源的优质水。目前,我市优质水仅占全市总水量的30%。而在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据统计,全市1年用于道路冲洗的自来水总量约330万吨。我市共有100多个建筑物配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一年收集雨水100多万吨,雨水利用率约1%。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
  
  根据《实施意见》,苏州市将结合市政、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透水性地面,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同时,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火栓违规取水。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
  
  据市节水办相关负责人张挺介绍,今年我市将在姑苏区范围内选址,试点建造3座再生水、河水供水站,每座设计容量为40吨左右,可同时满足5辆8吨的洒水车进行加水作业。今后,将在全市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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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