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14年02月20日 09:49新华网

中国园林网2月20日消息: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上获悉,广西今年将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据介绍,“生态红线”主要分为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三大区域。2013年9月,环保部选定内蒙古、江西、广西、湖北四个试点省区划定生态红线。广西今年将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的规定,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方式,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红线。

此外,广西还将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降低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权重,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据了解,根据环境容量综合评价,广西大气和水环境状况整体良好,主要江河约90%的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一些地区的剩余环境容量相对不足,对人口承载、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形成较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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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