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情况公布

2014年02月28日 09:24中国甘肃网

中国园林网2月28日消息: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情况已正式对外发布,全省林地面积达1042.65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3.18%。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辉就此次清查情况向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

发布会现场

全省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省森林面积达507.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1.28%。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271.91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6.08%;疏林地16.57万公顷,占1.59%;灌木林地360.79万公顷,占34.60%。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235.54万公顷,其它灌木林地125.25万公顷;未成林地25.32万公顷,占2.43%;苗圃地1.24万公顷,占0.12%;无立木林地71.94万公顷,占6.90%;宜林地294.88万公顷,占28.28%。活立木总蓄积达24054.88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21453.97万立方米,占89.19%;疏林蓄积338.71万立方米,占1.41%;散生木蓄积551.37万立方米,占2.29%;四旁树蓄积1710.83万立方米,占7.11%。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按照《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甘肃省将根据自身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及全国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试验区分为河西内陆河地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甘南高原地区、南部秦巴山地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五大区域,到2020年,全省各类生态系统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森林覆盖率将达到12.5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我省从1979年建立了森林资源清查体系,共开展了七次清查。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与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相比,全省林地面积增加87.21万公顷,森林面积增加38.6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增加32.6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增加2346.62万立方米,森林蓄积增加2090.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0.86个百分点,森林资源六项主要指标均实现持续增长。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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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