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吴鸿:加快林业金融改革

2014年03月11日 11:13浙江日报沈吟 朱海兵 黄宏

中国园林网3月11日消息:“如何让山林产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全国政协委员、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今年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创新林业金融、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吴鸿委员介绍,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两部分,一是主体改革,二是配套改革。主体改革就是“确权发证”—将山林分给农户,浙江已在全国率先完成。“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激活林权价值、提高林农收益,成为深化林改的首要目标。”

规模化经营是提高林农收益的重要途径,而这离不开林权流转。在走访调研中,吴鸿委员发现,林权流转市场建设问题不少,林业金融发展制约因素众多。“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获得林地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人,无法取得林权变更登记,从而无法进行林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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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