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加强生态环保 促进可持续发展

2014年04月16日 10:27中国江苏网

中国园林网4月16日消息:随着我市迈出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先试的步伐,构建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市发改委、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建设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瞄准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探索陆海环境一体化管理机制三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降耗控污,构建绿色发展模式

绿色低碳发展一直是我市努力的方向。回望刚刚过去的2013年,我市在绿色低碳发展中已迈出坚实步伐。在节能方面,我市在万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进节能改造,引导调整产品结构,全力推进循环经济,推动工业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去年我市推动实施240个重点减排、120个清洁生产项目,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保持全省领先。

如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市环保局局长谢晓军介绍,我市提出,完善陆海环境准入、执法监管、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构建绿色经济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我市将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生态园区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推动绿色建筑、绿色照明、绿色交通示范建设,建设低碳城市。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陆续印发了《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绿色低碳发展有了更为量化的目标和更为具体的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17%、18%。并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提出明确的控制指标。《实施方案》剑指雾霾,明确提出通过综合实施减排、控源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

不久前,市政府出台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我市将围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现生态环境苏中领先这一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坚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今年我市还将落实“五严”举措,全面实施“九大行动”。

强化保护,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我市海域面积8701平方公里,超过陆域面积。作为海洋大市,没有海洋的生态文明,就没有全市的生态文明。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通过制定并实施《南通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临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海洋工程环保监管暂行办法》等,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发挥海洋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海洋生态保护。我市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管理网络,在南通近海海域共设立各类监测站位155个,定期监测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连续4年开展“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对围填海、入海排污口、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海洋倾废加大了监视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已建或在建的各类海洋保护区共6个,保护区面积达1136.694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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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许海波介绍,下一阶段将从以下方面推动保护海洋:一是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海洋生态重要区域、脆弱区域和敏感区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二是实施海洋生态补偿与修复工程,编制计划,加大对海洋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选择通州湾等重点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逐步改善海洋原生态湿地自然生态环境。三是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建立系统完整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有利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快县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做到沿海县(市)均建有海洋环境监测站,并常态化开展海洋监测工作。

部门联动,探索一体化管理机制

海洋环境污染物总量的90%左右来自于陆源污染,建立陆海联动的海洋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十分重要。去年4月起,由市领导担任“总段长”、地方政府负责人任“段长”的沿江沿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铺开。去年我市对14条入海河口和直排口、6个围海养殖项目、4个排海工程进行了调查和监测,为今后开展排污口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在如东洋口化工园区建设了全国第一个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在吕四大唐电厂建设了江苏省第一个温排水在线监测系统,为实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和温排水影响提供了新的途径。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权制度,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和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建设区域环境权益交易中心。《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也对陆海环境一体化管理有了较为详尽的安排:通过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加强海洋特殊功能区监管,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科学利用海洋容量等途径,实现陆海生态环境建设、陆海管理相衔接。

《南通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提出,要探索建立陆海一体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环保、海洋部门信息共享、合力治污。建成实时监察系统,危险废物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理。继续实施工作任务分解、督查点评、工作保证金等制度,完善“河长制”“段长制”,强化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实施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

记者从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将建立海洋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陆海环境信息平台,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程。建立“以海定陆”为原则,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目标的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技术路线,制定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海控制计划,制定并实施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方案,实现入海河口在线监测的全覆盖,陆源污染物排海管理的制度化、目标化和定量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构建上下游、陆海间污染补偿赔偿机制,依据河流入海排放总量实现陆域排污向海洋纳污的补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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