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被辞退员工状告嘉市园林局19人讨薪索赔2012万元

2014年04月17日 09:13兰州晨报 董开炜

中国园林网4月17日消息:因工资待遇、合同关系纠纷,嘉峪关市园林局19名被辞员工状告园林局讨薪索赔。这起历时3年历经三级法院6次开庭、由省高院发回嘉峪关市中级法院再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月26日经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候判,19名员工的讨薪索赔数额由当初的336万元追加到2012万元。

2007年10月,嘉峪关市园林局面向社会招用园林绿化、治安监察、卫生保洁等岗位员工,时年35岁的李云刚与70多名失业人员经过考试被录用,并与园林局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安排到园林局所属的嘉峪关东湖生态旅游景区和迎宾胡等场所工作。2011年5月27日,园林局要求员工签订合同,但告知他们要签订的合同是用工单位为嘉峪关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公益性岗位合同”。2011年6月,李云刚等19人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嘉峪关市园林局与他们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19人的加班工资及差额工资336万多元。

该案经两级人民法院5次开庭没有最终结果,2013年10月,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14年3月26日上午,此案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2013年9月刚刚成立的嘉峪关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李云刚等19名员工变更了诉讼请求,将诉讼标的由当初的336万多元追加到2012万元。记者了解到,高额讨薪索赔标的中,包含853万多元的违约赔偿金,其余1160万元是2007年至2014年期间的差额工资、保险费及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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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