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资源需破除“保护性破坏”瓶颈【评论】

2014年04月18日 10:24南京日报根生

中国园林网4月18日消息:日前在相关会议上,南京市领导再次指出,保护和利用好南京独特历史文化资源,也要破除“保护性破坏”瓶颈。

  “保护性破坏”,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中,对文化遗产超载开发或错位开发。比如盲目清理文物建筑周边环境,文物历史环境氛围丧失殆尽;比如周围建筑风格与古建筑严重不协调,破坏了古建筑独特空间环境;比如追求“整饰一新”,甚至“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破坏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完整性和真实性。凡此种种,其危害并不比屡遭批评的“建设性破坏”小。

  “保护性破坏”已有诸多教训:遵义会议旧址原来处在民居之中,当地以“保护”名义,把旧址周围房屋都拆掉了,又配以灯光和绿地,既破坏了环境,又破坏了历史故事特定情景,引来诸多批评;郑州商代遗址上冒出了“人造城墙”。专家称,商城遗址历经3600年风雨仍屹立不倒,属于无价瑰宝,如此改造不是保护而是破坏;西安拟投资380亿在秦阿房宫遗址上打造“新阿房宫”,因被质疑“究竟是保护文物,还是浪费民脂民膏”已被叫停……我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保护性破坏”已不乏案例,如果不能从中生“智”,那么多学费也就白交了。

  所谓“以利为先、就地平衡”开发模式,是“保护性破坏”主要原因。在城市建设及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不少地方往往更多考虑经济因素,通过商业运作方式求得资金就地平衡。为此,甚至在历史文化街区建“豪宅富人区”。破此困境,需要明确城市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城市规划,需要借助深化改革,以多元投资机制带动文化遗产保护;也特别需要转变观念,历史文化资源是有形财富,更是无形资产。只用“能挣多少钱”这把尺子去衡量历史文化资源,其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保护性破坏”也就在所难免。只把文化遗产当“地皮”使用,无异于把商周铜器当废铜。我们应真正认识到,文化是城市之魂,历史文化资源是市民深切乡愁所依,进而走出急功近利误区,积极创新办法和机制破解“就地平衡”困境。

  杭州“南宋御街”因体现了原真性、整体性、延续性、游赏性,让中国元素释放出无穷魅力,已成为城市文化名片。这也是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王澍代表作之一。王澍当初接这个项目时曾提出不少苛刻条件:要想做好至少三年,要保持足够数量原住民,有纵深街区,不做假古董……他本以为对方会知难而退,但地方领导慎重考虑后全都答应了。这也启示我们:破除“保护性破坏”瓶颈,设计师应勇于坚持真理,地方官员也要善于倾听,防止“长官意志”替代了科学设计。

  真正遵照“原真性、整体性、生态性”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切实遵循“建筑为体、景观为衣、文化为魂”规律,努力“护其貌、扬其韵、传其神、铸其魂”,延续好城市人文脉络和独特气质,南京必因文化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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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