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保守底线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04月24日 09:22华龙网-重庆晚报 汪一阳

中国园林网4月24日消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建设“美丽中国”。

对此,我市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坚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发展理念和生活理念,从守住环保底线、提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设立总量减排倒逼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推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

坚守环保底线 保障生态安全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渝东南地区定为生态保护发展区,渝东北地区定为生态涵养发展区,为此,我市制定了《实施差异化环境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居住区、医疗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建设工业项目,为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2012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针对12个重点行业,制定了不同的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准入限值,引导新项目合理布局,向工业园区集中。目前,全市工业集中度已达到75%,较5年前提升了40个百分点,优化了空间布局,为环境污染集中防治和环境风险集中防范打下了基础。

2012年,我市对2008年以来审批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展了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共计清查项目5846个,涉及总投资340.4亿元。对40个存在环保问题的项目,实施了51条整改措施,整改投资5039万元,消除了新建项目环境安全隐患。

通过坚守环保底线,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控制新增排污,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围绕发展抓环保、围绕民生抓环保,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建设。

加大总量减排力度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从去年开始,我市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购置的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同时,我市也在加强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监督抽测,对检测不合格车辆限期治理。

从2013年9月1日起,在规定时间内禁止黄标车在限制区域内行驶;对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落实了补贴经费。通过实行黄标车限行,形成倒逼机制,促进黄标车加快淘汰,助推了总量减排工作。

另外,我市通过推进总量减排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促进了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落地,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的化工、轻纺、医药等污染较大的企业占比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经济效益高、环境效益好的新型电子商贸、汽车、金融、服务业等,并已逐渐成为重庆市的支柱产业。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量减排作为国家考核地方的约束性指标,重庆市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削减空间比较有限的前提下,完成了各年的年度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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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乡镇环保机构 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我市地处三峡库区腹心,仍处于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生态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亟需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解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水、大气等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

去年以来,将生态环保纳入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其分值超过GDP比重,乡镇环保投入情况和能力建设情况是考核的重点之一,投入约1.6亿元用于乡镇环保能力建设。

我市现已建成5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和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40个区县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PM10、PM2.5、臭氧等项目同时监测,主城区实现PM2.5实时公布、实时查询。

此外,我市还成立了由30余名各领域教授、高级工程师组成的环境应急专家队,由监测、危废管理等10个部门组成的环境综合应急服务队,由20余个专业环保处置公司组成的环保专业救援队,环境应急处置更趋高效、专业。

把排污权交易引向深入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庆市于2009年率先在我国西部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以此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了环境资源有偿的环境保护新机制。2011年2月,财政部、环保部批准重庆市成为全国第八个、西部第一个、西南唯一一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国家试点省市。

自试点以来,重庆市始终坚持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与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污染防治、总量减排、区域环境质量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市场价格与企业排污量之间的响应机制,藉此以价格为杠杆影响和调节企业的排污行为,以更好地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服务环境管理,服务区域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经过四年多的研究探索和具体实践,重庆市排污权交易在制度设计、机构建设、定价模式、排污权储备管理、排污权监管机制等方面形成鲜明特点,排污权交易的成效也开始逐步显现。

重庆市开展排污权交易以来,全市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全部通过交易有偿获取,并允许企业将自主关停和深度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指标通过转让获益;2013年又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纳入了交易范围。截至2014年3月,全市共完成交易729次,交易金额约77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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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