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9日消息:去冬今春以来,陕西省林业厅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和下放林业行政审批项目6项,承接国家林业局下放审批项目2项,并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对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坚决执行有关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决定。对于已取消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要求各有关单位从省政府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再行受理和继续审批,防止搞暗中审批或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杜绝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对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必须彻底下放,不得截留。
二是规范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对取消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要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制定相应的监管和服务办法,规范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范围和条件。
三是加强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对保留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和完善审批规范,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审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责任追究,保证权责一致,用权受监督,违章必追究。
四是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压减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努力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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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