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05月14日 09:20证券日报

中国园林网5月14日消息: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33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省吉林市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事业部提出申请,拟在吉林省吉林市设立分公司,以便于公司在吉林省进行市场拓展和项目管理。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