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5月20日,建瓯市人民法院林业(生态资源)审判庭在建瓯市水源乡召开公开宣判大会,现场对5起林业刑事案件8名被告进行公开宣判。
本次公开宣判的五起案件分别为两起盗窃案(一起盗窃松脂,另一起盗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树木香樟)和三起盗伐林木案。审判现场,审判案件的审判长分别向涉案的8名被告人宣读了审判结果,依法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等刑罚,处5000至30000不等的罚金。
据了解,通过前期的法庭庭审及法庭辩护,认定本次公开宣判的五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涉案的八名被告人也分别在庭审现场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结合以上事实,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分别对五起案件的涉案人员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并处相应的罚金。
建瓯市法院副院长陈茂荣表示,公开宣判不仅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也有利于预防涉林犯罪,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同时也为辖区打造绿色生态经济强市提供了司法保障。本次公开宣判就是为了更好的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回审判到乡镇、进林区是个好传统,贴近人民群众,就能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呼声,真正把法律宣讲到位,让群众听得见、看得到、有体会,自然就能够形成自觉遵法护林,齐心保生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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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