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近日,宁夏环保厅、财政厅出台《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明确生态建设转移支付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违规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地区将被扣减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等内容。
《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县域环境状况、自然生态状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考核指标主要为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等。《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视情况扣减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据介绍,宁夏去年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试点省区,盐池等8个县(区)被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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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