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环保绩效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4亿

2014年05月27日 09:17国际旅游岛商报孙婧

中国园林网5月27日消息:记者26日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今年以来,海南省审计厅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中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着手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绩效、重点市县污水垃圾处理和全省填海造地等项目审计。

据悉,该厅以重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管理绩效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审计。审计资金总额37.27亿元,查出违规金额2.4亿元,揭示了工程造价弄虚作假、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二次环境污染、造林面积不实、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审计结果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全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通力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问题逐一整改,目前已有24人和1个企业因弄虚作假、侵占资金受到处理。监察部门正在对8个市县19个部门、13名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进行追究。

对全省9个市县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着重查处性质严重恶劣、数量金额巨大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在对文昌、琼中、保亭等市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审计中,及时揭露了项目相关施工企业及个人采取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手段虚报工程造价,以及业主、监理等单位和个人未履职、项目严重超概算等问题。海南省监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对项目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省住建厅对项目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函告企业工商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并报住建部备案。

在对审批填海造地项目中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中,该厅查出部分项目欠缴海域使用金、土地出让金及违约滞纳金共计11.8亿元,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889万元,揭示了部分项目违规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虚报填海实际成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没有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环评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了相关项目的规范运行,推进了依法行政。

海南省审计厅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重点地区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记者昨日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该厅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将以领导干部管理、使用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过程及效果为突破口,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大重点,以揭露重大问题为导向,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意见提出,推行分类、轮审、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实现审计全覆盖。按照市县党委书记及市县长、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长、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开发区领导干部、检察审判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民团体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等8大类,科学制定《2014至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常规轮审计划》,力求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并统筹考虑审计力量,合理配备审计资源,对同一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同一领导干部在同一地区或部门单位的不同任职期间实施同步审计。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应紧紧把握以下重点: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找准领导干部拥有的经济权力和责任;以揭露重大问题为导向,查深查透重大问题;厘清问题责任链,找准第一责任人。要改变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的状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大重点,着重关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过程和结果,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债务管理、节能减排等重要指标和实绩作为评价内容,查清领导干部任期内权力运行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分清责任,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科学评价干部经济责任。

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等5种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殖活动,揭露自然资源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着重审查自然资源资产存量情况,反映任期内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资源存量,特别是任期首年的资源存量;审查自然资源资产增量情况,反映领导干部离任时所管辖范围内的资源增量;审查自然资源资产消耗量情况,反映任期内相应年度领导干部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审查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率情况,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实际经济产出与资源的消耗量的比率。

推荐阅读:

海南:海口大坡镇突围文明生态建设

重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或出台新标准

山东:滨海区实施绿化全覆盖生态工程

福建:农屋前后种竹柳 生态致富两不误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