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互花米草入侵 湿地保护执法体系需健全

2014年06月06日 09:30福州晚报李晖

米草入侵湿地破坏生态

中国园林网6月6日消息:在与城市开发建设的各项利益博弈过程中,湿地破坏和减少呈加剧之势。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马尾、长乐区域,深入了解湿地的保护情况。

互花米草入侵

去年6月,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长乐区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去年10月该保护区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湿地”,这个保护区是候鸟迁徙的驿站地、越冬地和庇护所。

记者昨日随检查组走进这个魅力湿地,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互花米草。“互花米草入侵最明显的危害就是挤压滩涂上原生植物的生存空间,还会堵塞潮沟,危害鱼类、底栖动物、鸟类等。”闽江河口鸟类监测站的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为了保护湿地及湿地内的鸟类,保护区与互花米草的“战争”从未停止。2008年以来,保护区管理处通过围堰水淹法、人工挖除治理互花米草100多顷。“治理互花米草非常头疼,其生命力非常旺盛。即使保护区的互花米草得到遏制,但保护区外的互花米草如果没有处理,海风一吹,种子飘过来,又会长出来。”上述人员介绍。

人为因素破坏

除了互花米草的侵害,一些人为因素也影响着湿地的保护。“海漂垃圾很多,总是清理不了,平均每两天就要清理一次。”清洁人员介绍。在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的污水又黑又臭。

“今年5月,由于养殖户的保护意识不够,保护区安排实验区种植木麻黄与原生植被时就受到了一些养殖户的阻挠,甚至被围攻殴打导致无法实施。”长乐市政府负责人介绍。马尾区政府负责人也介绍,区里多次组织专项行动,驱赶、打击乱捕滥猎违法犯罪活动。除了上述两个保护区,一些地方还存在重项目开发建设、轻湿地资源保护的情况。

健全湿地保护执法体系

事实上,《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保护区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但实际上,由于保护区缺乏专门的执法队伍,导致《办法》中制定的惩罚性条款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将建立健全湿地保护执法体系,坚决遏制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对在湿地管理和保护中,措施不力或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后,检查组将会形成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交本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推荐阅读:

新疆:阿合奇托什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建

甘肃:兰州马滩湿地公园已具雏形

贵州:瓮安加快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工作

新疆:博乐市将建设生态湿地公园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