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了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更加完善

2014年07月01日 10:22内蒙古日报及庆玲

中国园林网7月1日消息:近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第一次以专题协商的形式,围绕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与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面对面研讨。

从制定协商内容到确定协商形式,从选择协商议题到围绕议题调研,去年底至今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多次互相研究协调,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包含3个层面9个重大议题的年度协商计划。4月中旬,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牵头,组织政协办公厅和农牧委,自治区有关部门、科研院所、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和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东西两路深入6个盟市9个旗县市,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随后,政协农牧委和办公厅,在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自治区农牧业厅、气象局、环保厅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历时一个多月,起草了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建议案以及相关说明。

调研组认为,草原生态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恢复需要很长的过程,各地也普遍反映,国家应该将这项政策在2015年实施满5年后,至少再延长5年,形成健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从近年看,由于禁牧规模不足,部分退化、沙化严重的草原没能列入禁牧范围,必须适当掌握禁牧和草畜平衡规模,同时,由于补贴标准偏低,补贴收入远远低于牧民养畜放牧收入,二者矛盾十分突出,必须建立补助奖励标准增长机制、扩大补助奖励范围。冯国华委员建议,为了使这项政策在促进草原生态恢复的同时,更好地促进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应加大对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型的支持力度,实现畜牧业发展、牧民增收和生态保护良性循环。政协常委们还建议,应建立健全各项后续配套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后续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牧区医疗卫生、最低生活、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牧民禁牧后养老、医疗、助学、转移就业等问题,解除牧民后顾之忧。同时,结合地区特色,加强牧民劳动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劳动力转移和产业转型提供保障;健全完善草原监理机构,尤其是苏木、嘎查草原监理机构,配足专职草原监督管理人员、设备,足额落实工作经费,统一标识着装,规范执法。加大对牧民管护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提高工资标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牧户自我管理、相互监督作用,提高监管效能。将补奖资金发放与牧民禁牧、草畜平衡减畜任务挂钩,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调研组希望,我区下一步要尽快组织开展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统筹解决新增牧户因没有草场承包权益、不享受补奖的问题。巴图朝鲁委员建议,自治区政府应早日制定出台草牧场合理流转政策,将这些草场的使用权向牧业合作社或者养殖大户流转,由苏木镇、嘎查进行监管,草牧场在得到有效休养生息的同时,继续发挥旅游、饲草料基地等作用,增加牧民的财产性收入。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禁牧区牧民因减畜而不同程度减少收入、牧民增收缓慢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我区将积极引导和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推动牧民持续增收。与会人员建议,要集中扶持一批饲草料企业、草产业合作组织。禁止开发区和草畜平衡区由于水资源短缺,建设较大规模的饲草料基地成本高、利润低,企业参与农牧业开发的积极性不高。常委们建议,自治区出台一些具体的针对性、激励性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扶持一批饲草料种植加工企业和草产业合作组织,推动饲草料基地建设,向牧民提供限价优质饲草,促进养殖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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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