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3日消息:市民陈先生拨打热线反映:我家住在漳州龙池开发区瑞鑫佳园三期1号楼,顶楼18楼的住户将天台占为私家花园,种植了很多盆栽,我们想上去晒被子也没法晒。跟物业反映了但是没有用。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天台属于公用空间和逃生通道,是业主共同所有。但由于顶楼住户并没有在天台违章搭盖建筑物,所以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我们也会协同物业与顶楼业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居民可以走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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