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31日消息:本以为砍自己规划园区内的树木没什么关系,孰料因未办采伐许可证触犯了法律。记者昨日从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滥伐林木一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据介绍,2013年,银川一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生态园区。由于建设过程中需对园区整体规划,平整出部分土地,公司经理袁某遂于2013年11月14日至30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做主雇用工人及大型挖掘机,将位于公司园区内的174棵防护林树木非法砍伐。后经宁夏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树木立木材积为46.6079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采伐。同时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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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