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湿地绿道拟纳入禁建限建区

2014年07月09日 09:22北京晨报张璐

中国园林网7月9日消息: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昨日公布《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送审稿)》,即日起至7月22日向社会征集意见。《条例》划定了水土保持生态红线,规定泥石流易发区、生态公益林、湿地、绿道郊野公园等应当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禁建区、限建区范围。

《条例》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绩效考核。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水行政部门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收取使用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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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