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违建”能否变成“屋顶绿化”?

2014年08月12日 10:06广西新闻网魏青

中国园林网8月12日消息:京城“违建”人济山庄楼顶的“花果山”违建正在拆除,对于楼顶留存的大量绿植,张必清表示接下来要和绿化部门联系审批,通过相应程序做成合法的楼顶绿化。(《北京日报》2014年8月8日)

人济山庄楼顶的“花果山”违建拆除,全国触目。既然张必清有意通过相应审批程序做成合法的楼顶绿化,那么作为城管、住建、规委等部门,也大可不必患上清违建的洁癖,斩草除根,片草不留,以求彻底干净,可以换个思路,不妨将“牛违建”变成好的“楼顶绿化”示范工程,这也许是“牛违建”的好归宿和有说服力的教训。

现在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需要理清。这就是,如果张必清通过审批,做成合法的楼顶绿化,是属于张必清一个人的私人绿化,独享美景,还是变成了“公共花园”,大家同享美景呢。产权归张必清是肯定的,是独享还是共享,这考验张必清的“绿商”和公共伦理。

自从京城现“牛花果山违建”后,全国各地也纷纷发现了不少的楼顶违建。楼顶违建肯定不合法,也不能提倡。但是如果反过来逆向思维,也许就能够获得更两全其美的思路,面对楼顶建设花园的巨大需求,一味堵不是办法,疏导和变通处理,也许才是权宜之计。

既然楼顶闲置着,何不将其绿化起来,美化起来,在政府资金有限,开发商和小区物业也无能为力的前提下,就可以动员业主来进行屋顶绿化,如果有意者众,可以采取竞标的方式择优选用方案,而对于热心进行屋顶绿化的业主,可以采取利益共享机制来调动其积极性,确保其他业主也能够共享利益。屋顶花园的建设者可以拥有若干年的产权,认定为私产,但应欢迎其他业主来共赏美景,若干年后,楼顶花园归广大业主共有,成为楼顶的公共花园和绿地。

鉴于业主对楼顶空间利用的热情需求,对于未来的楼盘建设,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商业楼盘的楼顶必须进行科学的设计,美化和绿化楼顶,给广大业主提供更好的休闲服务,将楼顶绿化和美化作为销售楼盘的卖点。不给违建以空间和漏洞可钻。

“空中花园”的拆除不搞“一刀切”,本身也是一种科学行政和更谨慎的积极作为,既然私人“楼顶花园”已经成“公共乐园”,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共享,不拆也罢,同时也是倒逼屋顶绿化,保护楼顶花园,让更多的热心业主投入到美化和绿化楼顶的活动中来,只要楼顶的建筑设计安全科学,在楼顶公建或者自建“花果山”和亭台楼榭也未尝不可。起码,与当前而言,楼顶“私人花园”或可变通而变身楼顶“公共绿地”,有美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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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