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昨日,记者从襄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的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原主任郑海峰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法院审理,郑海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3个月,没收财产15万元,并处罚金3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1999年至2013年3月,郑海峰担任襄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主任,主要负责市区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在此期间,郑海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建筑商、绿化苗木供应商贿赂数十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套取、窃取单位公款数十万元,并将国有资产以单位补助的名义私分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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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