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5名农民为牟利非法采伐千年古树被判刑

2014年08月14日 11:49中国新闻网陈立烽 曾昭辉 张金川

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五名福建省武平县的农民为牟利,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闽楠。长汀县法院14日披露,该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朱某贵、谢某铭、刘某长、兰某生和谢某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2013年4月,被告人朱某贵、刘某长经商议后,由刘某长将长汀县红山乡一株千年古树的树枝寄给朱某贵,朱某贵看后认为该树是闽楠。随后,刘某长先后带被告人朱某贵、谢某铭、兰某生察看这株楠木树,在确认无误后,被告人朱某贵叫被告人刘某长联系了该树所在地的村书记,希望买下这株闽楠,但遭到拒绝。

同年11月,被告人朱某贵、谢某铭与被告人刘某长共同商议,决定偷砍这株闽楠,卖往广东。同年11月24日至28日,被告人谢某铭雇请被告人兰某生、谢某云砍树。被告人谢某铭在采伐这株楠木树时,还将另一株楠木树锯下,当撬棍使用。

11月29日,被告人谢某铭等三人的犯罪行为被群众发现,三被告人随即逃离现场,被采伐的两株闽楠树遗留在现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长被抓获,其他被告人迫于压力相继投案自首。

经司法鉴定:被采伐的两株树木种类为天然原生闽楠,总估价140390元。其中大的一株高约38米,主干胸径1.38米,胸围3.8米,需三人围抱,立木材积14.01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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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