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几十亩公益林遭破坏 多部门推诿责任

2014年08月27日 14:41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周永明 李俭

砖厂毁林取土现场

中国园林网8月27日消息:近日,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蚕塘村村民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今视网)记者反映:“村里的鑫旺建材(砖)厂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就把山上的公益林给砍掉了,村民到处反映就是没有人管,镇村干部直接叫我们去砖厂的阻工;我们又去了袁州区森林公安局报案,但就是没有结果;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到法院起诉,还在等待开庭审理”。为此,本网记者前往宜春进行实地调查。

群众投诉:鑫旺建材(砖)厂无法无天毁坏公益林 镇村干部叫我们直接堵路

据几个村民介绍,鑫旺建材(砖)厂是2012年由西村镇政府招商引资进来的,当时建厂的时候就由于征地发生过矛盾,还出现了打架的事情。最近,砖厂又要在后面的山上砍树、采矿、挖土,因为我们其他村民(蚕塘村合下组)不同意征地,就去和砖厂老板交涉,但是没有用,他们依旧无法无天,把山上20多亩公益林砍了。

在村民出示的征地协议上,记者看到协议书上仅有三个村民代表签字,其中一个签字人还备注仅代表个人同意,而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在“在场人”一栏签字。群众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签订征地协议的时候,村里就叫了当时的几个人去签字,协议签了以后大家才知道这个事,我们当时就不同意了,到现在也没有拿征地的补偿款”。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现场看到,山上大约有20亩的树木已经被全部砍伐。“在砖厂要砍伐树木的时候,我们也制止过,但没有用,树还是被他们砍伐了”,村民痛心地说:“我们找镇村干部反映过,他们不但不管不制止,还叫我们直接去砖厂阻工,这种犯法的事情我们不能做啊”。

“砍伐、毁坏公益林是犯法的,在7月初,我们又到袁州区森林公安局报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村民气氛地说:“实在是没有办法,我们才委托律师到法院去告,现在等待开庭审理”。

蚕塘村委会:被征林地是否属于公益林 村干部之间自相矛盾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西村镇蚕塘村委会,刘姓副支书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鑫旺建材(砖)厂当时是镇里的刘书记招商引资来的”,他继续介绍说:“这次争议的合下组征用林地是去年8月份签的协议,我当时签的是在场人,现在情况复杂了,村里也不是不管这个事情,20日,我们村干部都和村民一起去法院了解情况”。

刘姓副支书在接受采访时也坦承:“被征用和砍伐完的这片争议林地的确属于公益林,老百姓最近在告这个事情,村里现在已经知道错了,正在配合村民起诉,镇里也知道这个事,也要求村民去法院起诉”。

“当时签订征地协议之前确实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也没有和全部组员沟通这个事情,当时我们找了三个组员说了这个事情,他们就同意签字了,当时镇里也来了干部,也知道这个事情,我们都在在场人一栏签的字;现在村里知道错了,这个协议有没有用说不清楚,要等法院的结果”,蚕塘村委会黄姓支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知道公益林一事,对于公益林的管理和相关规定也不是很清楚。

当记者追问:“当地村民向镇村干部举报砖厂毁坏公益林后,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以致进一步毁林达几十亩?”,西村镇负责宣传的刘委员辩解称:“镇政府现在没有执法权,所以无法制止”。

西村镇政府:最近工作比较忙 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当记者联系西村镇负责宣传的刘委员,希望能采访一下镇政府对于此事的说法时,刘委员告诉记者:“我们镇里最近工作比较繁忙,领导忙于整顿砖厂,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洪江森林派出所:案件背后的原因很复杂林业部门存在失误

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情况,记者来到袁州区森林公安局洪江派出所,该所的正、副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占用公益林地5亩以上就需要到省里进行审批,一般都不允许占用公益林,只有国家重点项目才能申请”,刘宜平副所长告诉记者:“7月1日,所里接到西村群众报案称砖厂毁坏了公益林。接报后,我们就委托区林业局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出具鉴定结论,鉴定报告显示占用林地的面积是10亩”。

“砖厂的行为肯定是触犯了法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占用公益林林地5亩就要立案的,但这个案件背后的原因很复杂”,刘宜平副所长继续解释说:“鑫旺建材(砖)厂是从宜春市开发区搬迁到西村镇蚕塘村的,砖厂选定的场址以前是个煤矿,以前就占用了林地,投资了1000多万,市区镇村四级政府都知道这个事情,在签订征地协议的时候,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都是认可了的,在征地协议上都签了字。现在林业局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是占用了10亩林地,现在我们搞不清楚砖厂到底占用了多少林地,所以不好处理”。

当记者继续追问:“村民举报后,砖厂还是继续毁坏树木,把山上的树木全部砍掉了,难道就没有办法制止吗”。

“现在鉴定结论是占用林地10亩,实际上砖厂毁林达到20多亩,占用林地和毁林是两回事,现在只是毁林,但没有改变林地用途,所以不能说占用林地;所以只能等砖厂把林地挖了以后、取土后才能算占用林地,那时候就可以处理了”,刘宜平告诉记者:“现在处理毁林是很好处理的,那个比较简单,砖厂的行为是滥伐,但又有很复杂的原因,砖厂负责人说林地是他们征用过来的,说是要把残次林砍掉准备栽树;去年4月份,砖厂就向林业局按照每平米2元的标准缴纳了10亩的'植被费',林业局办事的好差劲,办事的收钱的不知道是公益林,出了事以后林业局也不敢批了;本来那边是公益林,政府就不能引进那个企业。”。

袁州区林业局:先收钱后办证 企业的手续不全就没有批

随后,记者来到袁州区林业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于林业局向企业收取每平米2元的10亩植被费问题。袁州区林业局西村工作站晏站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公益林是不允许办证的,要办的话需要到省里面进行审批”,晏站长强调说:“我们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按照每平米2元收取10亩的植被费,砖厂建厂的时候涉及到的是山下,主要是针对山下的荒田荒地部分,山上的涉及面积还不到1亩,山上的也不允许办理”。

“我们都是先收钱后办证的,后来因为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就没有通过审批,也没有发证”,晏站长继续说:“我们是村民告的时候才知道的”。

而参加了林地鉴定工作的袁州区林业局林地办的付主任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涉及到的林地属于国家公益林,一般是不允许办的”,付主任进一步解释说:“现在是企业擅自破坏,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标准去处理”。

“占用林地这块目前很难界定,现在企业只是砍伐了林木而没有改变林地用途,所以占用林地案也很难处理”,付主任继续说:“现在滥伐林木的案件目前还没有开始查,当时西村工作站在收钱时依据2012年底搞的林地一张图,就把下面的一些旱地弄进去了,结果工作站弄错了,确实存在一些失误,但是企业就认为林业局收了钱肯定批的是山上的,后来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就把树给砍了,当时我们也制止了砍伐,但没有用,我们不可能守在那里,如果企业还继续砍伐,我们将根据前后图片对比,另外再进行处罚”。

鑫旺建材(砖)厂:错不在我们 我们都是听政府的

在采访的最后,鑫旺建材(砖)厂的几个负责人约见了记者,希望向记者讲明情况。

“我们企业是西村镇政府招商引资进驻蚕塘村的,而且政策是极其严格的,在企业落户之初,镇政府要求我们一次性缴纳3年的国家税收,共计70万左右,镇政府才协调相关工作;同时每年还要向村里缴纳20000元的管理费”,砖厂的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有建村委会的时候,我们还提供砖块,给村里安装路灯,还做一些公益事业等等,同时严格办理了环评,力求对环境污染尽量减少到最低,但当地村民还不满意,我们真是没有办法”。

“这个村民告征地的事情,我们以前也一直是这样操作的,之前就做了大量的工作,征地是在镇村干部的引导下,在组长和组员代表签字认可的情况下完成的,同时征地补偿款早就给付了,以后每年还有给村民补助5000元,村里不清楚吗?”,陈姓负责人进一步告诉记者:“如果村里镇村两级政府不认可,我们外地人能在当地随便征地吗?何况村委会还收取了我们20000元的征地工作经费,现在村里竟说签的是在场人,倒成了我们的问题了”。

对于滥伐公益林的问题,“林业局当时收钱的时候怎么不说是公益林,当时做什么去了,我们有林业局的批复,到时候在法庭上会出示”,陈姓负责人解释说:“我们同样在国土局办了手续,所谓的公益林在国土局的资料上显示的是基本农田,这个又由谁来界定”。

陈姓负责人强调说:“记者同志,我们请问,蚕塘村有四个砖厂,如果说我们砖厂有问题,那么先看其他砖厂,他们也在征地,也在挖,怎么没有人举报啊?可以说没有一个砖厂有我们砖厂规范。我们是西村镇政府说怎么做,就怎么做;什么不能做就不做,听政府的还有错吗?”。

公益林被毁,村民举报无法有效制止,当地镇村干部推卸责任,林业部门工作失误,森林公安强调原因,涉事企业委屈叫冤。然而,存在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其他砖厂是否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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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