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唐徕渠及32处湖泊湿地获立法保护

2014年08月29日 11:38银川晚报张扬

中国园林网8月29日消息:8月2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唐涞渠银川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唐涞渠决定(草案)》)、《关于加强银川市鸣翠湖等32处湿地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湿地保护决定(草案)》),8月26日、27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唐徕渠银川段和我市部分湖泊湿地进行保护。

唐徕渠两侧100米纳入保护范围

多年来分期建设的唐徕渠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休闲纳凉的好去处。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唐徕渠沿岸的开发建设活动日趋活跃。银川市水务局负责人表示,唐徕渠周围地带受到一些旅游度假及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周边开发建设对唐徕渠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唐徕渠银川段生态保护和环境受到威胁,由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对唐徕渠及周边区域进行保护非常必要。

在人大作出的唐徕渠保护决定中,唐徕渠银川段(南起永宁县李俊镇西邵村,北至贺兰县常信乡丁北村,全长75公里)和唐徕渠两岸外侧100米划定为保护范围,规定该范围内为公共用地,所建项目为公共设施,由市民共享。在保护范围内,除按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景观、运动休闲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它项目。在保护区域外,规划建设建筑物应当采取向外渐次增高的形式,突出层次性、亲水性,确保视野通透。

32处湖泊湿地列为永久性保护湿地

近年来,湿地周围地带受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湿地生物的多样性和水环境受到威胁。市规划局执法大队在本月23日、24日对银川绕城高速范围内23个湖泊和一个景观水道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0个湖泊和景观河道存在填湖或沿湖私搭乱建、堆放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问题。

为此,人大决定将面积100公顷以上的鸣翠湖、清水湖等20处,50公顷到100公顷的宝湖、元宝湖2处,10公顷到50公顷的孔雀湖、丽景湖等10处,列为永久性保护湿地,总面积约14797公顷。对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湿地以湖岸线外100米区间,50公顷到100公顷的湿地以湖岸线外80米区间,10公顷到50公顷的湿地以湖岸线50米区间划定为保护区域,并明确爱伊河沿线的湿地参照《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爱伊河银川段生态保护的决定》执行。

湿地保护决定规定,在保护区内,除按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它项目。危害水体、水生物的化学物品、污水、废水和倾倒垃圾等废弃物,也在禁止之列。保护区周边区域的建筑,应按照向外渐次增高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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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