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退耕还林的双赢之路

2014年08月08日 14:36国家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8月8日消息: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以“群众监督,政策公开”的原则,丰都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完成了39.79万亩造林任务,其中退耕地造林完成15.29万亩,荒山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涉及全县28个乡镇,惠及3万余农户10万余人。

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将至,丰都县奋发向前,拟发展20万亩以干果基地、笋竹基地和速丰林基地为主。县政府已启动了第二轮退耕还森工程前期调查工作,确保在新一轮退耕任务下达后,稳步推进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五个到位推进林业建设

2002年,当退耕还林一声号令之下,丰都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县之力,举十二年之功,让绿色染遍丰都县漫山遍野,在实施建设这项伟大的生态工程中,丰都积淀了自己典型而独特的经验。

记者走进丰都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嘟嘟嘟”的电话声和“刷唰唰”的文件声不绝于耳,看似忙碌的办公室紧张而有序。

“我们每个镇、乡都有这样一个办公室,每天反馈和处理退耕还林这一块的所有问题。”办公室一位正在忙碌的负责人讲道。

“五个到位”的做法是丰都退耕还林工程的决胜法宝,让丰都在12年的生态工程建设中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组织领导到位,县退耕还林小组,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各单位和项目乡镇的积极性,有力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规划设计到位,以流域治理和重要交通干线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及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的地区。严格按照“生态优先、发展产业、助农增收”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科学技术到位,为提高造林成效,提高造林的存活率,丰都县采用先进的组织培养和轻型基质网袋育苗技术培育桉树苗木,在造林方式上推行业主实施和专业队承包两种方式,将造林成活率提高到99%以上。

管护措施到位,俗话说,三分造林七分管护,管护是保证造林成果的核心和关键。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管护方式和管护费标准,农户对管护成效进行监督,管护期满后交还给农户管理。

政策兑现到位,以前,当年度直补资金要第二年才能直补以农户手中,现在当年就能能直补到农户手中,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积极性。但是对不合格农户限期整改,暂停直补资金发放。

五个到位的有力实施,确保了丰都县生态工程的顺利建设。

退了耕地鼓了腰包

丰都湛普镇白水村村民袁印贵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村里的花椒园走走,看看花椒长势。随着花椒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合理化的栽培和管护,湛普镇花椒种植已成为全县林业增收的一大亮点。

“花椒林是我们的一大亮点产业,同时配合林下养殖业,拓宽了林农收入渠道,不断增加大家的收入,至少比到天南地北地打工强。”湛普镇白水村村民袁印贵自己作了这样的比较。

通过退耕还林这项林业大手笔工程,让丰都县立见“四大成效”:生态环境改善、退耕户收入增长、夯实林业发展、巩固了林业成果。让山川披上绿衣,让农民脸上写满微笑。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林草覆盖率大大增加,生态面貌得到良好改善,大地如同换上了新衣裳一般,船行长江,映入眼帘的是两岸青山绿水,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曾经大多数人顾虑,我们的地都种上了树,我们靠什么生活?然而,反观丰都这12年来的退耕还林,农民的腰包是真实地鼓起来了,他们生活得更好了,这就是最好的答案。

退耕还林直补后全县每年兑现直补资金2200余万元,使3万余户10余万农业人口从中受益,户平增加收入1200余元。

退耕还林后,增加了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外出务工收入增加,同时在家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下种草养牛和林下养鸡等,拓宽了林农收入渠道。

同时,丰都县全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夯实林业发展。高山移民、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是巩固林业成果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广沼气池、节柴灶,节约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县建成以桉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5万余亩,以核桃、板栗为主的干果基地3.6万亩,竹产业基地2.3万亩,以龙眼、猕猴桃、柚子为主的水果基地2.5万亩。

展望山野再染绿

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居长江上游,属于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也是长江水资源涵养区,肩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重任。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并赋予退耕还林更丰富的内容。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中,丰都如何延续辉煌的成绩,并在将来的生态建设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为让漫山遍野再染绿,丰都县为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县上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人员、资金、规划进行统一统筹安排,制定统一的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和补助标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开办好事。

新一轮退耕还林,丰都县将破除旧模式,不再是政府包办。农民自愿,自我发展,农民是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农民自愿申报,在退与不退、流不流转、退后种什么、怎么管由农户自主决策,让农民成为项目实施的真正主体。

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和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挂钩,鼓励农民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谋求自我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有经济效益、有市场需求的林子,实现退耕不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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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