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等7市县获评生态宜居城

2014年09月29日 09:26信息日报刘定乐

中国园林网9月29日消息:28日,“江西建工杯”首届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命名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正式揭晓获评城市(县城)名单。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被评为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婺源县、武宁县、修水县、星子县被评为江西省生态宜居县城。

据了解,江西是全国首个提出省级生态宜居城市考核标准的省份,也是全国首个开展省级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的省份。本次活动共有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和共青城市、九江县、龙南县、石城县、婺源县、武宁县、星子县、修水县、余江县等12个城市(县城)参评。经过群众投票、媒体采风与评审、专家踏勘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综合群众投票和媒体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包括赣州市、婺源县在内的3市4县脱颖而出。

评审专家、江西省住建厅城建处原调研员单人龙表示,“该活动办得非常成功。生态宜居,不仅反映出一座城市的风貌,更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态宜居,是城市之美,也是百姓之幸。通过此次创建活动,对推进及全面梳理江西省城市(县城)自然环境建设、人文环境树立有着重大意义。”

江西农业大学胡松林教授认为,“此次生态宜居城市(县城)的参评标准包括城市绿化率、绿地率、人均林地面积等多个指标,较为全面、系统。”此外,省环保厅的专家彭延治也表示,“生态宜居创建并非终极目的,借此活动提高当地居民生活品质、为当地老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更是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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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