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气土污染共治 “十二五”间四川改善农村环境
中国园林网12月31日消息:四川是“天府之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四川农村在新时代也无法避免面临着农村面源污染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针对农村存在的水、气、土等主要环境污染制定了总体治理规划。连续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改善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解决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农村面源污染,是四川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十二五”期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针对农村存在的水、气、土等主要环境污染制定了总体治理规划,对小流域和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焚烧等突出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治理,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试点。连续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改善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解决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小流域治理“一河一策”
四川农村水资源分布不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与城市仍存在差距。“十二五”期间,四川以农村饮用水保护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共划定3472个保护区,实施半年一次的例行监测。到2014年,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3.2%。2015年起,四川对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的乡镇劣Ⅴ类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消灭劣V类水源地。“十二五”期间,四川全面推进小流域及湖库污染治理。2011年起,中央财政支持5000余万元、省政府投入6500万元、地方配套5700万元,开展了以削减农村面源污染为主的国控出川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针对32条重点小流域,四川省环保厅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省开展了西充河、思蒙河、濑溪河等小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面源污染评估试点示范。以整治升钟水库水环境污染为突破口,全省启动湖库污染综合治理,绵阳鲁班水库、南充升钟水库从过去的劣Ⅴ类水质提升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整治污染水体的同时,加强良好水质湖泊保护。四川与云南省共同开展了泸沽湖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四川盐源县和云南省宁南县建立了泸沽湖共同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区域联动。全面启动了白龙湖、邛海、黑龙滩等大型湖库的综合整治,通过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障措施,加强水质保障率。
畜禽养殖粪污,是农村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十二五”全省开展了科学划定养殖区工作,加大了新建养殖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四川坚持畜牧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对接,发展种养加循环、林养加循环的生态养殖与污染防治模式。2015年,全省又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274个。按照“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思路,四川实现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突破,目前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四川省环保厅在“十三五”农村环境监管中将严格执行“水十条”,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和水源地环境评估,推进釜溪河、威远河等重点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将总磷纳入流域整治范围。中央连片整治和省级环保民生工程资金,将主要用于岷江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未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涉及的农村地区环境整治,优先开展水源地周边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解决2464个村突出环境问题
2012年,中央将四川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四川优化项目设计、完善责任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强化过程监管,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成效。“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安排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17万人。项目总投资1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45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4亿元,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260套、截污管网575.72公里、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75座、非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30805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58项。
目前,2011-2013年实施的284个项目已全面或基本完成;2014年实施的180个项目已部分完成;2015年项目中央资金已下达相关市县,将重点沿岷江上游的汶川、茂县、理县、黑水、松潘等5县,以及围绕渠县、阆中、宜宾县、三台县等4县(市)的国控考核断面开展水污染防治。
四川今后逐年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继续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稳固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以奖促治”政策固定下来,建立长期稳定规范的政策制度,并深化整治内容。
露天烧秸秆,严重影响春秋两季城乡空气质量。四川强力推行秸秆禁烧,各地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资金补贴、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举措禁烧秸秆,成都、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实施全域禁烧,重点区域总体控制得力,促进了空气质量好转。
11月1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落实4大举措禁烧秸秆:以用促禁,建立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推广粉碎还田、秸秆种菌等综合利用方式;以补促禁,对秸秆还田机械设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还田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以责促禁,落实县区管理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组监督责任,对露天烧秸秆屡禁不止的辖区通报批评;以罚促禁,依规实施经济处罚,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试点污染土壤修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四川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超标率和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四川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了63个蔬菜基地、126个连片整治村庄及成都城市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示范项目研究,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启动,在扎山村因地制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修复等多种工艺,对58亩因“土法炼磺”造成工矿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2014年8月收获第一季农作物且采样送检合格,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富民得以体现。
2014年12月9日,四川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四川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已被污染地块要严防污染扩散,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对60%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四川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保厅拟在全省布设1289个基础点位、386个特定点位,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继续对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选择部分工矿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四川还将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在12月8日举行的“绿色发展·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发布会上,四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目标: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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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