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2日消息: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院评出的2014年度12篇精品案例。此次评选出的精品案例,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法院内外评委多轮评选,从全市法院送报的100篇参选案例中选出。“今年的精品案例主要体现出新类型案件较多,涉及热点问题多,案例指导性较强等特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磊说,今后,昆明中院将继续深入推进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精品案例在审判中的指导作用。据介绍,昆明中院已经连续12年坚持组织开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先后评出164篇精品案例,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欺诈发行股票 被罚1040万
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伪造各类银行票证……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公司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同策划,在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的积极参与下,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非法募集资金达3.4629亿元。
2011年起,“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一波三折。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绿大地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却多次违规向社会公众披露虚假信息,严重损害了股东及其他人的利益,判决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执行罚金1040万元。
评选理由:本案适用法律有一定难度,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案件是数罪并罚,还是按牵连犯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是案件审理和判决的关键,案件审理的法官应用证据较好地分析了案件的数罪关系,案件审理程序中证据的表述、应用、分析较合理,能准确把握相关立法原则和法律精神,适用数罪并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