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入户四年路灯未全亮户籍政策不全面

2015年03月31日 13:27佳木斯日报

中国园林资材网3月31日消息:“从我们入户到现在,庭院灯刚亮没多长时间,路灯一直没亮,我们居民出行挺不方便的,特别是我们这个小区残疾人多,真盼着小区能尽快亮起来。”南兴小区的居民拥住了记者。

22栋楼、近10万平方米、1740多户,路灯14盏、庭院灯50多盏。市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南兴小区自2011年1月居民进户以来,路灯和庭院灯一直未亮。直到今年过年前,部分庭院灯亮了起来,路灯目前正在检修中。

南兴小区的物业是由新兴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据了解,当时该小区进户时间比较紧,回迁户要求回迁安置急,小区配套工程还不完善,有的还在施工,比如:道路、路灯、庭院灯等都是入户第二年开始施工的。国泰物业公司多次与开发方联系,关于路灯和庭院灯的问题,开发方至今也没有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去年10月,物业公司投入资金,协调电业部门、开发方施工单位,重新挂表、走线、接电。

日前,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将开发方、国泰物业等方面相关负责人请到一起,共同研究了“落实解决南兴小区路灯不亮问题”,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方立即组织小区路灯施工单位对路灯线路进行一次检修,尽可能让路灯亮起来,如检修后发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把路灯修好。国泰物业负责先承担用电费用,把路灯电源暂时接到与庭院灯电表一起,保证路灯和庭院灯一样起到良好的照明作用。

记者在小区现场看到,施工单位正在检修中,看来,该小区路灯和庭院灯亮起来的问题在近期可以得到解决。就日后的管理和维护问题,也应随之纳入到有关部门的日程,据了解,市物业办会同东风区建设局就这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户籍政策公示不全面

去年,汤原县友谊社区某居民在离婚后拿着离婚证要把户口与前妻分开,所在社区按照惯例出具了分户证明。居民带着离婚证和社区证明去东城派出所分户,因为离婚时房屋判给妻子,派出所以此人无固定住所为由拒绝给予分户。在社区已工作14年的工作人员说,以前凡是有结婚证的都可以把户口迁在一起,凡持离婚证来的,都可以把户口分开,她认为这与有无住房无关。社区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否有了新的户籍政策,希望公安部门能把分户的具体政策规定公布出来,最好能把迁户分户的要求和流程在社区公示出来,免得居民白跑腿,也便于社区指导居民办事。

据汤原县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佳木斯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规范》分户、并户申办手续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具备经济能力,单独起灶或者有居住条件等必备的分户并户条件,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本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能证实申请人确实分别居住或共同居住,方可办理分户、并户手续。人户分离、空挂户不予办理分户、并户。据友谊社区负责人介绍,目前曾被拒绝分户的那位居民已经办理了分户。

对于社区提出的户籍政策公示一事,汤原县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说,目前已经在社区进行户籍政策公示,但的确缺少分户和迁户方面内容。她表示,将立即将相关内容增加到公示内容中去,方便群众办事。

(来源:佳木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