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5年04月15日 09:10人民日报孙秀艳

中国园林网4月15日消息:环保部今天公开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作为为新环保法配套的最新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有条件的环保主管部门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公众举报情况属实的,可对举报单位或人员予以奖励。

推荐阅读:

黑龙江:大兴安岭森林生态环境年效益达千亿元

湖南:武陵源区加快森林建设 打造宜居宜游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的“互联网+”这个可以有

吉林:通化改善环境 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