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划定生态红线 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

2015年04月30日 09:49鲁中晨报任灵芝 巨荣俊 张灿

中国园林网4月30日消息:今天,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议案(第11号)的审议意见,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杨光磊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议案”(第11号)。议案主要内容为,建议淄博市政府以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库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修复区、生态公益林的具体边界为基准划定生态红线。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淄博市人大城环委经过调研后,对“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议案”(第11号)提出了审议意见,并对加快生态淄博建设提出了建议。

对于这些建议,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已经表决通过,并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相关措施,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开发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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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