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杉是个“宝”随意采伐也违法

2015年06月01日 13:27东北新闻网周运华

中国园林网6月1日消息:近日,湖南新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湖南日报》5月28日)

有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认为,采伐红豆杉为啥属于违法的行为?原来,红豆杉又名紫杉叶、赤柏松,是第四纪冰川时期遗留植物,全世界的红豆杉只有11个种类,其中我国有4个种类和1个变种,为我国特有树种,属于国家一级濒危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之称,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现已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树种。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出售和收购。

红豆杉上上下下都是“宝”。红豆杉的根、茎、叶都可以入药,可以治疗尿不畅、消除肿痛,对于:糖尿病、女性月经不调、血量增加都有治疗作用。从其树皮和枝叶中提取的紫杉醇,为国际上公认的防癌抗癌药剂,每公斤售价可达数百万美元。也随着其抗癌作用为世人所知,招致滥砍滥伐给野生红豆杉带来灭绝性的灾难。

红豆杉是个“宝”,人人都想要。为此,不少居民因法律知识欠缺,不经意间就因采伐、运输、购买野生红豆杉的行为犯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为此,审理此案的新田县人民法院陈秀玲法官认为:被告人乐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以身试法换来的是进班房,遵纪守法换来一生平安。警方提醒:只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即便野生的植物,属于法律保护的,也不得随便采伐。非法盗伐触犯刑律,要接受法律制裁。对于人工培育的红豆杉,购买前也要核实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否则容易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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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