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试水生态恢复性司法措施

2015年06月25日 09:22人民日报蒋云龙

中国园林网6月25日消息:2014年3月至8月,重庆市巫溪县农民陈某私自挖掘三峡库区78亩林地来种植党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以后,将案件移送到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巫溪县的案子,为什么让万州检察院办理呢?原来,从2012年开始,重庆市对三峡库区一区八县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试点,库区内所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都交由万州区检察院办理。

“以前,各区县检察机关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时,证据审查认定、把握处理尺度并不一致。”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畅说,万州区检察院推行了区域办案协作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统一移送案件等制度,消除各地办案单位在办案程序和定罪标准把握上的差异。

为了解决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万州区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监督机制,与万州区环保局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发生。

同时,万州区检察院还向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针对环境资源监管问题,帮助其建章立制,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的无缝对接。截至目前,万州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62件380人,督促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20件26人。

此外,当地还试水恢复性司法措施。如果嫌疑人自愿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可以对其作出宽缓处理。目前,已有87人选择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共计补植林木800余亩、放养鱼苗20万尾。

陈某也对被破坏的78亩林地主动植树造林,并通过了验收。目前案件已起诉至法院,检察院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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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