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森警开展为期半年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

2015年06月04日 10:25法制时报刘毓安 吴海青

中国园林网6月4日消息:日前,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局长会议,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区域为:全省苗木花圃基地、森林资源尤其是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的林区、保护区、村庄等;古树名木盗伐或森林资源案件高发的市县;通过港口码头、火车站偷运风景树出岛等区域。

重点打击对象为:各类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利用苗木花圃基地囤积出售古树名木、风景树的行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采挖、运输古树名木、风景树的行为;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和非法收购、运输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省森林公安局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开展历年积压案件清理排查梳理,从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积极构建治安信息员,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采取深挖细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主动获取有关线索和信息,凡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侦办;成立以各单位“一把手”为领导的工作组,加强巡逻防范,在关键“部位”设卡布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深化与检察、林业、地方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对新发生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排查出来的积压案件,要限时清理查处;对跨市县行政区域发现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上报省局专项行动办统筹查处。

专项行动期间,省森林公安局将派出六个工作组对全省各地区摸底排查、线索梳理、整治打击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尤其是对问题突出、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督察。对地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整改。在排查筛选的案件线索中,对确定的重点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

在强化对下指导的同时,省森林公安局强调,对工作开展不力、排查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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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时报)